各投标人:
根据《浙江省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实施方案》和《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采购文件》的规定,陆续公示了本批药品集中采购相关的评审材料(含加分)评审和审查结果,期间,接到部分投标人的澄清和投诉,现公布经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的化合物专利产品、以“浙八味”为主要成分的中药产品、附带附加装置产品、符合药物经济学评价要求产品和达到国际水平仿制药产品评审结果(附件1),以及经我中心复审的评审材料(含加分)结果(附件2)。其中国家一类新药、通过质量一次性评价药品和储备条件优于同类产品项无符合要求的产品。 企业或产品资质审查未通过的,其产品相应的评审材料(含加分)结果将自动取消,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 1.部分评审材料(含加分)评审结果
2.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评审材料(含加分)复审结果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