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投标人:
根据《浙江省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实施方案》和相关会议精神,并经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公布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中低价药中标产品参照价梳理规则,具体如下:
一、梳理范围 对参照价进行申诉的所有中标的低价药品,不包括其申诉价格已低于或等于低价药品参照价的产品。
二、梳理操作规则
(一)属于标准化、合并归类等计算错误的,予以修正。
(二)浙江省药品交易平台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期间有实际交易记录(不包括2014年新采购项目,下同)的中标产品,以其实际交易的平均价、评审单元内中标产品(指2014年投标产品,下同)的实际交易平均价和评审单元内中标产品的参照价平均价的高值为新参照价取值依据进行梳理。
(三)上述期间未发生过实际交易的中标产品,以该产品同评审单元内其他中标产品的实际交易平均价和评审单元内中标产品的参照价平均价的高值为新参照价取值依据进行梳理。
(四)同评审单元内产品在上述期间均未发生过实际交易的,以评审单元内中标产品的参照价平均价为新参照价取值依据进行梳理。
(五)其余产品(如独家中标且期间未发生过实际交易的产品),汇总相关申诉信息后上报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六)梳理后价格(即新参照价,下同)原则上不低于原参照价;梳理后价格不得高于企业所申诉价格,若梳理后价格高于原参照价一倍或一倍以上,将梳理后价格乘以70%重新设定。
三、其他 咨询电话:0571-86401737、86401873
中心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 373号(6号创意产业园1号楼一楼)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