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试点医疗卫生机构、相关配送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机制的意见 》(浙政办发〔2015〕57号)等文件精神,并报经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信息流、商流、资金流“三流合一”的药械采购新平台已开发完成,拟上线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范围 新平台采用逐步开放启用和推进方式进行,现阶段仅对15家试点医疗卫生机构和涉及的配送企业开放(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和配送企业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上线时间 新平台正式系统于5月25日14:00发布,于6月1日9:30启用采购功能。
三、登录地址 登录网址:http://trade.zgyxcgw.cn:8081或http://trade.zgyxcgw.cn:8082。 交易接口:http://trade.zgyxcgw.cn:8092。
四、相关要求 完成部门设置、权限分配、填报结算银行账户信息、完成采购目录维护等工作(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
五、其他 (一)试点医疗卫生机构自6月1日起,在原采购平台仅能处理5月31日前发送的订单,进行到货确认、退货、查询等操作,不能进行新采购订单发送。 (二)涉及配送企业在我省全部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新采购平台前,需分别处理新平台中试点医疗卫生机构和原采购平台中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订单信息。 (三)试运行期间关于流程改进、功能完善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业务咨询:0571-86401737
技术咨询:0571-86401953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373号(6号创意产业园1号楼一、二楼)
邮政编码:310020
附件:1.试点医疗卫生机构和涉及配送企业名单
2.浙江省药械采购新平台操作指南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