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浙江省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备案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浙药采办发〔2011〕13号)及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决定将卡那霉素等耐多药肺结核用药(具体药品见附件1)及课题用药恩替卡韦胶囊加入备案采购药品目录,供相关医疗机构备案采购。具体规定如下:
一、卡那霉素等耐多药肺结核用药(结合药品基础库具体产品资料)仅限于13家浙江省耐多药结核病定点诊治医疗机构(具体医疗机构见附件2)备案采购,用于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治疗;备案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原中标价,不得高于原备案采购价。
二、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恩替卡韦胶囊(规格:0.5mg/粒)仅限于参加开展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传染病规模化现场流行病学和干预研究项目工作的三门县人民医院和湖州市中心医院备案采购,用于相关的患者;备案采购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产品的平均价(平均价10.12元/粒);备案采购截止时间至2016年12月31日。
三、各地市相关部门对上述备案采购药品需进行认真审核、严格管理,我中心将定期核查,对超范围使用或网下采购的医疗机构,将予以通报。
附件:
1.纳入备案采购的部分耐多药肺结核用药目录(已有在线交易的药品除外)
2.耐多药结核病定点诊治医疗机构名单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5年9月22日